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决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13号)及《2017年徐州市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包括部门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信息。
第三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五条 部门预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概况。包括:主要职能、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二)部门预算表。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等12张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收入预算情况说明;支出预算情况说明;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四)名词解释。主要对部门预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第六条 部门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概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当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二)部门决算表。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等12张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包括: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主要对部门公开决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第四章 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七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同时在部门门户网站专栏及“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 按照《江苏省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做好预决算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主动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情况,及时解疑释惑,避免社会公众误解,密切关注工作中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